化学武器通过爆炸的方式释放有毒化学品的武器
化学武器是通过爆炸的方式(比如炸弹、炮弹或导弹)释放有毒化学品或称化学战剂。化学武器通过包括窒息、神经损伤、血中毒和起水疱在内的令人恐怖的反应杀伤人类。化学武器素有“无声杀手”之称。它包括装有各种化学毒剂的化学炮弹、导弹和化学地雷、飞机布洒器、毒烟施放器以及某些二元化学炮弹等。
中文名
化学武器
英文名
Chemical weapon
应用
战争
特点
含强毒、作用时间长、危害性强
安全性
危险,国际禁用
2)常温下为无色气体,有烂干草或烂苹果味。难溶于水、易溶于有机溶剂。
中毒症状分为4期:(1)刺激反应期(2)潜伏期(3)再发期(4)恢复期。
在高浓度光气中,中毒者在几分钟内由于反射性呼吸、心跳停止而死亡。
状态特点
毒剂施放后发挥杀伤作用的状态,叫毒剂的战斗状态。化学弹药按其结构和使用方式可分为毒剂弹、毒烟罐和布洒器三类,分别通过爆炸分散法、加热蒸发法和布洒法将毒剂迅速分散成能发挥杀伤作用的蒸气(vapor,粒子直径0.001~0.01μm)、烟(smoke)、雾(fog)、液滴(drops or droplets)、微粉(dust)等五种战斗状态。
烟和雾统称为气溶胶(aerosol),粒子直径为0.1~10μm。毒剂的不同状态决定其中毒途径和必须采取的防护措施。不过毒剂施放后的战斗状态往往不是单一的,而是两种或多种状态同时存在,其中常常是以某一战斗状态为主。
化学武器致伤特点是由构成化学武器的基本要素—CWA所决定的。
与常规武器比较,其特点有:
毒性作用强
化学武器主要靠CWA的毒性发挥战斗作用。化学战剂多属剧毒或超毒性毒物。其杀伤力远远大于常规武器。据第一次世界大战战场对比统计,化学战剂的杀伤效果为高爆炸药的2~3倍。近代化学武器的发展,已使毒剂的毒性比第一次世界大战所用毒剂的毒性高达数十乃至数百倍,因此在化学战条件下可造成大批同类中毒伤员。
中毒途径多
常规武器主要靠弹丸或弹片直接杀伤人员。化学武器则可能通过毒剂的吸入、接触、误食等多种途径,直接或间接地引起人员中毒。
持续时间长
常规武器只是在爆炸瞬间或弹片(丸)飞行时引起伤害。化学武器的杀伤作用不会在毒剂施放后立即停止。其持续时间取决于CWA的特性、袭击方式和规模以及气象、地形等条件。
杀伤范围广
化学袭击后的毒剂蒸气或气溶胶(初生云)随风传播和扩散,使得毒剂的效力远远超过释放点。故其杀伤范围较常规武器大许多倍。
染毒空气能渗入要塞、堑壕、坑道、建筑物、甚至装甲车辆、飞机和舰舱内,从而发挥其杀伤作用。换言之,对于常规武器具有一定防护能力的地域和目标,使用化学武器显然更为有效。化学武器的这种扩散“搜索”能力,不需高度精确的施放手段。因此对确切方位不能肯定的小目标的袭击,使用化学武器比使用常规武器成功的可能性更大。
武器防护
化学武器虽然杀伤力大,破坏力强,但由于使用时受气候、地形、战情等的影响使其具有很大的局限性,而且,同核武器和生物武器一样,化学武器也是可以防护的。其防护措施主要有:探测通报、破坏摧毁、防护、消毒、急救。
防护
根据军用毒剂的作用特点和中毒途径,防护的基本原理是设法把人体与毒剂隔绝。同时保证人员能呼吸到清洁的空气,如构筑化学工事、器材防护(戴防毒面具、穿防毒衣)等。
消毒
主要是对神经性毒剂和糜烂性毒剂染毒的人、水、粮食、环境等进行消毒处理。
急救
针对不同类型毒剂的中毒者及中毒情况,采用相应的急救药品和器材进行现场救护,并及时送医院治疗。
禁止公约
1993年1月13日,国际社会缔结了《关于禁止发展、生产、储存和使用化学武器及销毁此种武器的公约》(Convention on the Prohibition of the Development, Production,Stockpiling and Use of Chemical Weapons and on Their Destruction),简称《禁止化学武器公约》 (Convention on the Banning of Chemical Weapons — CWC) ,它是第一个全面禁止、彻底销毁一整类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并具有严格核查机制的国际军控条约,对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草案是由负责裁军事务的联合国大会第一委员会经过长达20多年的艰苦谈判后于1992年9月定稿,并于1992年11月30日由第47届联大一致通过,1997年4月29日生效。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包括24个条款和3个附件。主要内容是签约国将禁止使用、生产、购买、储存和转移各类化学武器;将所有化学武器生产设施拆除或转作他用;提供关于各自化学武器库、武器装备及销毁计划的详细信息;保证不把除莠剂、防暴剂等化学物质用于战争目的等。
条约中还规定由设在海牙的一个机构经常进行核实。这一机构包括一个由所有成员国组成的会议、一个由41名成员组成的执行委员会和一个技术秘书处。公约规定所有缔约国应在2012年4月29日之前销毁其拥有的化学武器。
1993年1月13至15日,此公约的签字仪式在巴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举行,120多个国家的外长或代表出席了这次会议,包括中国在内的130个国家签署了该公约。此后,公约转到联合国总部纽约继续开放签署。禁化武组织现有183个缔约国。公约审议大会每5年举行一次,旨在全面审议公约实施情况及科技发展对履约的影响,并制定未来5年的履约计划。
迄今已证实销毁2.4万吨化学武器,占申报储存化学武器的33%。拥有化学武器的两个主要国家俄罗斯和美国销毁化武的期限是2012年4月,俄罗斯已经销毁22%,美国销毁46%。印度销毁了84%。预计利比亚将于2011年销毁其拥有的化学武器。
1997年4月,中国加入了《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成为该公约的原始缔约国。
参考资料
1.化学武器是什么·糗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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